8月23日,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漯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漯河市新能源营运货车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运营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1、企业年度内无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年度考核达到优良以上。车辆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违章行为、无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漯河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年行驶里程最低达到5000公里。
2、补贴周期为2024和2025年度,分两个考核周期进行核算。第一个考核周期:2024年7月1日(含)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第二个考核周期:2025年7月1日(含)起至2026年6月30日(含)。对达到补贴条件的新能源货车(以绿牌为准),在漯河行政区域范围内年行驶里程达到5000公里的给予5000元的运营补贴,行驶里程在达到5000公里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公里,补贴增加1000元,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0元。运营补贴按照考核周期发放。
原文如下: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漯河市新能源营运货车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人行漯河市分行、市保险协会,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含经开区、示范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为加快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国家战略决策,为降低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碳排放和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助力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漯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运或城市配送,且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二)企业需自有新能源货车10辆(含)及以上、或自有新能源冷藏货车5辆(含)及以上;上述车辆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三)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证所有人登记为企业名下、申请企业对车辆拥有实际使用权或经营权。
二、申请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车辆为2024年7月1日之后在漯河市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登记(车辆登记为豫L的绿牌车辆),且上述车辆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车辆。
(二)4.5吨以下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4.5吨以上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4G卫星定位系统。
三、运营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条件
1.企业年度内无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年度考核达到优良以上。
2.车辆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违章行为、无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漯河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年行驶里程最低达到5000公里。
(二)补贴标准
1.补贴周期为2024和2025年度,分两个考核周期进行核算。第一个考核周期:2024年7月1日(含)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第二个考核周期:2025年7月1日(含)起至2026年6月30日(含)。
2.对达到补贴条件的新能源货车(以绿牌为准),在漯河行政区域范围内年行驶里程达到5000公里的给予5000元的运营补贴,行驶里程在达到5000公里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公里,补贴增加1000元,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0元。运营补贴按照考核周期发放。
四、运营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流程
运营补贴发放坚持公正公平、严格精准、高效便民的原则,分申报、审核、公示、拨付四个环节。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运营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和考核。
(一)申报。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发布运营补贴项目申报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新能源车辆购车发票、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动态监控运营商提供的在漯河行政区域内行驶里程证明等),并如实填报车辆相关数据,报由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15日内不申请运营补贴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
(二)审核。每个考核周期内,满足单一车辆在漯河行政区域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00公里等相关要求的企业,通过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运营补贴申请。如有企业车辆在考核周期内发生所有人变更,企业需及时提供申请变更相关信息,经市县(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变更前的行驶里程可累计。所有审核资料经市交通运输局报联合考核组最终确认。
(三)公示。经联合考核组确认合格的企业、车辆及补贴金额,由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暂不列为补贴对象,由漯河市交通运输局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异议属实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企业运营补贴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责。
(四)拨付。审核合格且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运营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申报和拨付发放工作,是落实漯河市委、市政府推广新能源货车,助力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目标完成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部门联动市交通运输局摸排有意向购置新能源货车的企业,与工信部门配合,择优选取新能源生产企业进行批量采购,降低企业购车成本。同时,与银行、金融监管、保险协会等部门配合,加大银企合作和扶持力度,切实为企业提供更为实惠的贷款品种,切实解决企业入保难、入保贵问题,切实让政府为民、便民、暖民的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把关补贴申领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流程、依法依规进行,严禁出现错报、瞒报和骗取政府奖补资金行为。运营补贴申报企业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车辆经销企业要对车辆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提供材料不真实等骗取政府补贴资金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审核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