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新乡市完整社区建设指引的通知。
文件提到,建设安全、便捷的停车及充电设施,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并制定规范有序的社区停车管理措施。公用机动车停车位(场)按《河南省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符合《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设计标准》。在建筑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设置分散充电设施的,应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既有社区:合理增加停车位和充电车棚,协调解决停车、充电问题,防止乱停车、飞线充电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新建社区:按照《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修订版)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
原文件如下: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完整社区建设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源规划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整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打通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新乡市完整社区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3日
新乡市完整社区建设指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完整社区建设工作有关部署,打通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河南省完整社区建设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新乡市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
结合新乡市实际,本指引原则上以不低于2万人口的居住区规模为完整社区单元,提倡串联相邻若干完整社区构建不低于5万人的十五分钟生活圈,确定16项完整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指标(其中11项★为必选指标,可选指标根据实际按需配建),提出新建、既有社区分类建设改造要求,适用于新乡市完整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本指引涉及的具体建设要求,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新建完整社区建设要求
新建完整社区应按照4类16项指标要求,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对于物业服务、社区管理等按照现行政策要求推进建设,各种设施确保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
三、既有完整社区建设要求
既有完整社区应推动11项必选指标建设,结合老旧小区连片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通过整合低效用地、盘活闲置房产等形式,加快补齐居住区设施短板,完善社区功能和配套服务,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发挥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的联合作用,探索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可持续运。
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引
(一)社区综合服务站★
建设内容:社区综合服务站涵盖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宜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等,建筑面积以800平方米为宜。
既有社区:通过改造其他设施、综合配置等配建。用地紧张的社区,可分开建设,利用边角地配置可移动服务设施。
新建社区:综合提供社区养老、卫生、助残、文化娱乐、物业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合理确定建筑规模。
(二)老年服务站★
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补充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助浴、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
既有社区:整合利用闲置资源,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建社区老年服务站。
新建社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配建社区老年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设内容:完善社区内卫生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计生、康复、防疫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居民日常需求;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公共建筑合建时应设在首层。
新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四)幼儿园
根据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可单建或与邻近社区共享,为3~6岁幼儿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确保满足学位需求。
(五)托儿所
建设内容:托儿所可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幼儿园、住宅楼等联合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
既有社区:结合社区人口,根据实际需求确需补充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建设。
新建社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设施。
五、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指引
(一)综合超市★
建设内容:综合超市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宜结合沿街商业店铺进行配置,方便居民就近使用,且附近设有适宜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既有社区:受场地条件约束时,可以通过整合、改造等方式建设多个便利店提供相应服务。
新建社区:宜与其他便民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建设,形成社区综合便民商业服务中心。
(二)快递服务设施★
建设内容:快递服务设施宜布置在社区与外部城市道路的连通处,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设在楼房地面层。
既有社区:统筹现有设施设置,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5平方米。
新建社区: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三)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建设内容:其他便民商业网点包含餐饮、理发、洗衣、医药、维修、家政服务等日常生活业态;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位置,以集约布局为主,多点发展为辅。
既有社区:通过改造、购买、租赁等措施,补齐、优化商业服务网点配置。
新建社区:集约布局,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康护、运动健身、城市书屋、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
(四)社区食堂
建设内容:社区食堂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0平方米。
新建和既有社区的社区食堂均宜与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养老服务、家政便民等服务功能统筹设置,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六、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一)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
建设内容:建设给水、排水、供热、供电、道路、供气、通信等设施。
既有社区:优先改造供水、雨水、供热、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和破损道路,保障居住社区安全和正常运行。推动5G网络进社区,建设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
新建社区: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住宅建筑装备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要求。供电设施装备应符合新乡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48号)要求。
(二)停车及充电设施★
建设内容:建设安全、便捷的停车及充电设施,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并制定规范有序的社区停车管理措施。公用机动车停车位(场)按《河南省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符合《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设计标准》。在建筑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设置分散充电设施的,应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既有社区:合理增加停车位和充电车棚,协调解决停车、充电问题,防止乱停车、飞线充电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新建社区:按照《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修订版)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
(三)无障碍设施★
建设内容:建设无障碍通道(路)、扶手、电梯、平台、洗手间等设施。设置连贯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与周边道路与公交站点无障碍衔接。社区户外环境应符合无障碍标准。适老化设施按照《建筑适老化建设标准》建设。
既有社区:增设改造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时,轿厢应满足1位乘轮椅者和1位陪护人员共同乘梯需要。
新建社区: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周边既有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四)环境卫生设施★
建设内容:环境卫生设施包含垃圾分类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厕等。
既有社区:至少设置1处公共厕所,累计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平方米。
新建社区: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收集站、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宜配置无障碍卫生间或无障碍专用厕位。
(五)慢行系统
建设内容:建设步行道、非机动车道等,联贯社区内部设施、公共活动空间,并与城市慢行系统相衔接。
既有社区:改造社区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米,自行车道宽度单向通行不宜小于1.5米,双向通行原则上不小于3米。
新建社区:新建慢行道宽度应满足人与非机动车混行的要求。步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单向不宜小于3.5米,双向不宜小于4.5米。建设社区绿道,沿线设休憩座椅、指向和警示标识等辅助设施。
七、公共活动空间建设指引
(一)公共活动场地★
建设内容:公共活动场地内应设置活动场地、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宜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联合建设。
既有社区:因地制宜改造宅间绿地、空地等空间,至少增加一处公共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新建社区:建设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二)公共绿地
建设内容:公共绿地可与公共活动场地联合建设。宜设置在人流量大的区域,绿地内应配备休憩设施、文化设施、康体设施,营建优美环境,体现文化内涵。要以“公园+”运营思维为牵引,因地制宜探索功能复合化、主题IP化、科技智慧化、运营社会化等发展路径,打造新玩法、植入新场景、解锁新业态,实现从功能单一的公共空间转变为文、商、旅、体等融合的“城市客厅”和“文化窗口”,把“公园流量”转化为“经济增量”,激活城市消费新动能。同时公共绿地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既有社区: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新建社区:至少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