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协鑫能科发布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
公告称,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公司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 亿元。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 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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