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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规划”下月上报国务院

日期:2010-08-09    来源:中国汽车报  作者:胡轶坤 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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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8/0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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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规划 国务院

  日前,由工信部牵头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已在汽车企业、行业组织及相关政府部门征求意见。《规划》明确提出,纯电动汽车为我国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混合动力和高性能小型化、轻量化汽车是重点。未来十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据悉,工信部正在汇总各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将于9月上报国务院,通过审批后颁布施行。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告诉记者,这是首次从国家战略高度来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对当前“发展得有点乱”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会起到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波认为,《规划》充分考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国内企业的具体情况,是“实打实的东西”。众泰集团新能源汽车租赁部负责人冯延杰也非常期待《规划》的出台。

  据悉《规划》的具体内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到500万辆,汽车燃料经济性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规模位居世界前列。这一目标将分阶段完成,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达到5.9升/百公里。2020年,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达到4.5升/百公里,商用车新车平均油耗比2015年下降30%;燃料电池汽车技术与国际同步发展。

  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是《规划》关注的一个重点。据悉,500亿元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产品。《规划》指出,要调整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新建车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系统及电池电机的基础材料等关键零部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比不低于51%。

  为实现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规划》还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空前。计划从2011~2020年免征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车辆购置税,2015年前免征其车船税。在未来10年间,企业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在2015年前,还将建立燃料消耗量标准的税收奖罚机制。同时,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采购的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50%。

  对于业界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规划》也予以明确。比如针对低速纯电动汽车,将制定标准法规,并选择城市进行示范运行,分析评价其对交通体系的影响,研究大规模推广的可行性;对于柴油车,可以根据情况适度发展柴油乘用车;对于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要求试点城市适度超前开展充电网络建设,建立以个人和公共停车位分散慢充为主的充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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