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5年4月份,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25〕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公铁水空等交通运输场景绿色发展,系统阐述交通与能源双领域高质量融合发展实施路径,为系统推进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提供了顶层指引。湖南作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重要枢纽,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十四五”期间持续完善“三纵五横四网多点”综合交通网络,为省内交能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应用场景。
《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专门就交通、能源行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多方位推进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盘活交通存量资源、培育交通产业新质生产力,在《指导意见》框架的指引下,湖南省发改委结合湖南省情,组织七个相关厅局联合编制了《关于推动湖南省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能源〔2026〕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湖南省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三个章节。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明确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坚持协同联动、统筹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原则,并承接《指导意见》目标体系,综合湖南省情和发展需要,从2027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对能源消费结构、新能源汽车占比、补能设施布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章为重点任务,面向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交通装备替代更新、绿色燃料保障体系建立、产业培育和政策支持等6个方面提出19条重点任务,有力推动湖南省交通与能源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为工作要求,从组织保障、要素支持和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引导政策落地过程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三、主要考虑
一是多措并举引导交通运输与能源深度融合。围绕交通与能源融合高质量发展,从协同规划、建设管理、新能源开发利用、交通运输装备替代、燃料供应链保障、产业配套、标准规范支撑和试点示范等多个方面提出实施举措,为全省交通运输和能源融合提供遵循。
二是鼓励交通场景利用自有闲置空间开发新能源。坚持依法依规、宜建尽建、就地消纳的基本原则,在不影响交通设施正常功能并满足相关政策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开发新能源,配合智慧调控等技术或绿电直连等形式,将交通行业从单纯的能源消费者转变为生产和消费的共同体。
三是支持LNG加气站的规划布局。面向中短期物流市场长途货运LNG补能的实际需求,鼓励全省一盘棋实施LNG加气站整体规划,避免无序发展和过度竞争;强调不得以特许经营模式垄断投资、建设和运营,营造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简化审批手续,畅通省内长途货运LNG补能通道。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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