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意义
(一)出台背景
政策衔接需求:为落实《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25〕43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以及省、市安委办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部署,结合周口市住建局工作安排,我县制定本办法,确保上级政策在本地落地见效。
解决发展难题:当前全县已建成充电站 179 个、充电桩 652 个、充电枪 1008 把,21 个乡镇(办事处)实现覆盖,但存在规划不合理、运营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农村发展滞后及部分设施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亟需制度规范。
顺应民生需求: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群众 “充电难、充电不安全” 问题凸显,本办法的出台是保障民生、促进产业升级、助力 “双碳” 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
(二)核心意义
本办法是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性制度文件,将构建科学规划、规范建设、高效运营、安全监管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绿色出行和县域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与原则
起草过程:历经学习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牵头,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 12 个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意见,吸收采纳合理建议,形成试行版本。
起草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结合实际、问题导向、便民高效,严格对标上级政策,突出西华城乡差异特色,注重政策实操性,确保落地可执行、可监督。
三、核心内容解读
本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核心内容聚焦七大方面:
(一)适用范围与设施分类
适用范围: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活动。
设施分类:分为公用、专用、换电、自用四类,明确各类设施定义,为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平台接入:要求所有设施接入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国家平台对接,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二)规划管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
规划编制: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牵头编制专项规划,衔接国土空间、电力等规划。
布局标准:居民区慢充为主、快充为辅;高速服务区、文旅场所等快充为主;农村地区快慢结合。
选址规范:明确不同等级充电站建设楼层、消防间距等安全要求,从源头把控质量。
(三)建设管理、规范流程、闭环管控
环节核心要求
备案管理:公用、专用设施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自用设施直接申请报装。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等资质,设施产品符合国标并获质量认证。
建设程序:规划选址、备案、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并网接入全流程闭环,未验收合格不得并网运营。
(四)运营管理、标准运营、明确责任
企业资质:运营企业需有相应经营范围,建运营与安全管理制度,配专业运维队伍,公开收费和投诉渠道。
服务规范:电费执行国家政策,服务费市场化定价,严禁转供电加价;鼓励投保责任险,提升智能化服务。
责任划分:公用、专用设施由运营企业维护,自用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物业和供电企业监督提醒。
(五)保障与监督、要素支撑、齐抓共管
要素保障:用地、电网建设纳入相应规划,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统筹奖补资金引社会资本参与。
职责分工:按 “三管三必须”,厘清12个部门及乡镇(街道)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惩戒机制:对违规运营、隐患拒不整改的,采取停电停业、拆除等措施,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联合惩戒。
(六)既有设施整治、分类施策、限期清零
已备案设施:1个月内排查,轻微隐患2个月内整改,无法整改的限期拆除。
未备案设施:1个月内摸底,符合条件的补办备案,违规或重大隐患的立即关停拆除。
时限要求:6个月内完成整治,县住建局牵头建立长效机制防反弹。
(七)附则:明确效力与解释权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3年,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解释;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及时修订。
四、落实要求
部门协同:各部门、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政策宣贯: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相关单位和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督导落实:建立协同机制,定期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政策落地,保障民生与安全。
解读机关:西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4-255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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