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第二次就《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旨在规范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办法涵盖总则、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职责分工、附则七章。
明确充电服务及基础设施分类,规定各场景规划配置要求,强调电网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明确建设标准、验收流程等;对运营企业资质、安全责任、信息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要求;完善数据统计机制;明确自治区各部门及各设区市、县(市、区)职责分工。
办法由自治区能源局解释,新政策出台按新要求执行,自发布起施行,原暂行办法废止 。
原文内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构建和完善广西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汽车服务网络,更好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广西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3〕85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调研、论证基础上,自治区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4日至15日,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现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在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电力核电处)。电话:0771-2328552;电子邮箱:fgwdlc@gxi.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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