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布了关于调整辖下新能源充电桩收费标准的公告。
文件明确,对峰期(10:00-12:00)(14:00-19:00)调整前收费为1.4元/度,调整后为1.24元/度;平期(8:00-10:00)(12:00-14:00)(19:00-24:00)调整前收费1.2元/度,调整后为0.84元/度;谷期(0:00-8:00)调整前收费1.1元/度,调整后收费0.58元/度;
尖峰期(6月-9月份每天 11:00-12:00/15:00-17:00)调整前后均为1.4元/度。
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辖下新能源充电桩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提高我司新能源充电桩运营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我司决定对辖下新能源充电桩收费标准进行优化调整。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二、使用区域
县行政综合大楼(一号楼)背面四台新能源充电桩,
电动车停车棚斜对面一台新能源充电桩;
福瑶超市门口停车场两台新能源充电桩;
博物馆智慧停车场内八台新能源充电桩。
备注:
1.以上新能源充电桩每台功率均为120kw,每台充电桩两支充电枪,每支充电枪功率为60kw;
2.我司正在推进建设新的新能源充电桩,使用区域进一步扩大,我司将及时公布新投运充电桩的使用区域。
三、新能源充电桩价格调整生效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联系方式
如遇到设备使用困难或紧急情况,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杜洋
联系电话(座机):0763-3152130
联系电话:18902357206
敬请广大车主周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