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获悉,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出:
1、新建、改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中设置充电设施应符合“超充和快充合理搭配”的原则,应设置不低于2个超充终端,同时应设置大型车充电车位和充电设施。
2、住宅建筑配建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以“智能有序”充电设施为主,汽车库内的充电设施最大输出功率不应大于7kW,汽车库内车辆充电SOC不应满充;大于7kW 的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室外地面,充电车位与地面建筑的间距不小于6m。
3、公共建筑配建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快慢充结合;
建筑物内车辆充电 SOC 不应满充;
除独立建造的汽车库、充电站、换电站,大于7kW的充电设施不应设置在建筑物内;
布置在室外地面的大于 7kW 的充电设施与地面建筑的间距不小于6m。
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了解到,2025年1月6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新能源汽车高质量超级充电站发展行动计划》。
文件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超级充电站1000座以上(超充桩2000个以上),城六区服务半径1公里,主流超充车型(800V电压平台)在超充桩平均一次充电时间可降至15分钟左右,高质量超充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2035年,高质量超充站的超充桩平均一次充电时间可降至8分钟以内,显著提升充电服务品质,实现充电像加油一样便捷。
截至2024年6月底,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同比增长,达到了87万辆,新增9.7万辆。充电桩建设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桩38.07万个,年度新增6.52万个。
原文如下:
关于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我委组织修订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自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填入“意见和建议反馈表”中,并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表扫描件及word版原件发送至bjbb@ghzrzyw.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doc
(联系人:黄荣;电话:010-55595008)
附件1
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意见和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