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24年第25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CNCA-C25-01:2024,见附件),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国家认监委
2024年12月12日
日期:2024-12-17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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