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024-04-04号 建议答复的函
彭海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充电桩建设,满足新能源车市场需求的建议》(第2024-04-0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建成公用充电站17座(处),专用充电站5座(处),直流充电枪(快充)102根,交流充电枪(慢充)39根,总功率5350千瓦。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器2座(处),县城充电站9座(处),乡镇充电站11座(处),覆盖了观文、皇华、石宝、石屏、双沙、太平、黄荆、丹桂、茅溪等乡镇。
在我县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企业有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销售分公司、四川活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古蔺鼎欣公共客运有限公司、四川露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其中: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成公用充电站3座(处),专用充电站2座(处)(未运营),直流充电枪(快充)24根,交流充电枪(慢充)7根,总功率1489千瓦,2023年政务中心充电量35万度,营业收入34.5万元,永乐高速服务区充电桩充电量11.4万度,营业收入12.4万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州销售分公司建成公用充电站1座(处),直流充电枪(快充)6根,总功率360千瓦,2023年充电量充电量7.9万度,营业收入6.9万元;古蔺鼎欣公共客运有限公司建成专用充电站1座(处),直流充电枪(快充)20根,总功率150千瓦,2023年充电量约100万度,未对外运营;四川活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公用充电站12座(处),专用充电站2座(处),直流充电枪(快充)44根,交流充电枪(慢充)32根,总功率2871千瓦,2023年总充电量55万度,营业收入65.3万元。四川露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建设公用充电站1座,直流充电枪(快充)8根,总功率480千瓦,暂无运营数据;四川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建古今高速服务区充电站,直流充电枪(快充)16根,总功率960千瓦。
二、全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目前,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牵头编写《古蔺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做到“城区全覆盖、乡镇点支撑”。
近期规划:至2027年,古蔺县专用充电桩建设目标55个,公共充电桩建设目标为589个,共644个。规划快充采用输出功率为60千瓦的直流充电枪,慢充采用输出功率为7千瓦的交流充电枪。
远期规划:至2035年,古蔺县专用充电桩建设目标为156个,公共充电桩建设目标为1855个,共2011个。规划快充采用输出功率为60千瓦的直流充电枪,慢充采用输出功率为7千瓦的交流充电枪。
新建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按照《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文件要求,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并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设计,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实时根据我县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和充电基础设施需求,科学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
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