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发布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据报告显示,2025年湖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全面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
一是车辆管控与淘汰成效显著,常态化在主要道路、进城路口开展高排放车辆路检路查,查处交通违法35起,劝导中大型货运车辆高峰限行860台次;制定了《2025年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计划》等文件,2025年省定152台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2026年省定250台任务已完成140台,2027年省定526台任务已完成274台;严格执行新车入户国六标准,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营运车辆清洁化转型加速,走访协助97户车主办理补贴申请与报废手续,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19辆(超出目标2辆),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0辆,超额完成国三标准营运货车报废131辆,额外淘汰国三标准货车15辆、国IV标准货车86辆。
三是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全县充电桩总数达1473个,当年新增533个,完成率达152.3%。
四是工业领域新能源替代稳步推进,推动18家企业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增10台新能源叉车,全县工业企业新能源叉车占比从26.2%提升至42.6%,燃油消耗与尾气排放显著降低。五是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定期检测制度,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监测。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我县相关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的根本性、长期性问题的有效办法不多,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强。对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问题,强调传输通道影响、扩散条件不利、站点布局不合理等客观原因过多,而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完成省定、市定空气质量目标和国省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深学笃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政治担当,统筹调度推进。县生环委办、县蓝天办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完成空气质量目标和国省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三)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出台《安化县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县蓝天办的统筹、协调、调度能力,压实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工作要求。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的排名相较于2024年提升7名,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7%,PM25平均浓度降至26.5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显著前移,2025年达到省、市规定的阶段性指标要求,整改目标全部达成。
(一)深学笃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县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及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达10次;每年召开2次以上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多次组织召开加快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及蓝天保卫战等专题会议;县级领导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每年“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日,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采取进机关、进课堂、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是深入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拧紧责任链条,扛牢使命担当,提升能力水平,凝聚强大合力,全力推动全县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新格局。
(二)强化政治担当,统筹调度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检验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县生环委办、县蓝天办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系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住建、应急、城管等部门选派精干力量进驻县蓝天保卫战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协同作战,切实增强县蓝天办的统筹力与执行力。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当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工作要求。
1.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安化县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从不同层面细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治理原则和防治措施。
2.全面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整治。一是制定《安化县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推动在建项目与混凝土搅拌站纳入监管,开展专项检查72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停工整改通知书,移送违法线索,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强化对货运码头、运输货站(场)等场所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相关部门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货运与码头扬尘管控方面成效显著。三是根据季节、重点时段和区域每日进行2至5轮机械洒水、2至3轮主次干道洗扫,1轮人工清洗,雾炮车、洒水车在重点路段和时段不间断降尘,针对车辆未密闭、遗撒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4起。四是出台《安化县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关闭注销43家砂石土矿,督促剩余企业安装除尘器、喷淋等降尘设施,实现破碎、输送等工序全密闭;开展监管执法行动398次,检查矿山355次,立案74宗,砂石散料堆场扬尘污染显著减少。
3.多维度管控城市生产生活面源污染。对城区179家餐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71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门店全部整改到位,148家门店新建设备清洗及使用台账;开展夜宵烧烤摊点集中整治12次,临时经营区规划设置50余个摊位,统一安装排烟净化设备;劝导制止户外焚烧、熏制腊肉等行为50余起;中元节期间全员上岗实行“定人定岗定路”巡查,及时劝阻随意焚烧行为;春节期间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劝导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4.全面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一是车辆管控与淘汰成效显著,常态化在主要道路、进城路口开展高排放车辆路检路查,查处交通违法35起,劝导中大型货运车辆高峰限行860台次;制定了《2025年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计划》等文件,2025年省定152台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2026年省定250台任务已完成140台,2027年省定526台任务已完成274台;严格执行新车入户国六标准,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营运车辆清洁化转型加速,走访协助97户车主办理补贴申请与报废手续,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19辆(超出目标2辆),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0辆,超额完成国三标准营运货车报废131辆,额外淘汰国三标准货车15辆、国IV标准货车86辆。三是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全县充电桩总数达1473个,当年新增533个,完成率达152.3%。四是工业领域新能源替代稳步推进,推动18家企业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增10台新能源叉车,全县工业企业新能源叉车占比从26.2%提升至42.6%,燃油消耗与尾气排放显著降低。五是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定期检测制度,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监测。
5.深化推进涉气行业、企业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绩效管理提升机制,推进VOCs深度治理与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二是加大工业绿色转型与节能监察力度,督促水泥行业落实错峰生产,推动8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安化县经开区获批省级绿色园区,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成效显著。三是深入推进汽修行业专项整治,排查全县52家带烤漆房的维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移交15家未备案企业督促备案。四是扎实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强化油气污染治理监管,督促加油站等场所落实油气回收设施的安装与运行维护,有效降低油气污染排放。
6.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涉气污染。一是细化政策筑牢制度保障,紧扣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山区耕地分散的县域实际,先后印发《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安化县2025年秸秆禁烧行动工作方案》《县乡村三级禁烧管控体系的通知》等政策制度,明确宣传、管控、利用各环节责任边界。二是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全面建成,制定《安化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安化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争取上级资金1300多万元,建设1家县级收储中心、2家乡镇收储中心、22家离田作业网点、12家收储网点;新增设施设备100余台,增加仓储面积1.1万平方米,扶持8家综合利用企业。全县秸秆收储运及加工利用体系实现县域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新增利用量1.8万吨。三是构建“人防+塔防+联防”机制,启用35处铁塔视频监控,组建39支乡镇应急队伍,落实“1530”处置机制;出动巡查人员6854人次,全年技防发现火点435起,批评教育107人、责令检讨17人,行政处罚7起,处置率达到100%,火点数量逐月下降,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和大面积火点通报,PM2.5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7.能源结构优化稳步实施。一是能源清洁转型成效显著,大力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与节能减排,2023年至今争取项目资金3074万元用于企业智能化、自动化升级;2024年底,全县新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148万千瓦,年发电量43.9亿千瓦时,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23万千瓦、年发电量4.1亿千瓦时,能源供给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加强禁燃区监管与企业环保管控,参与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创建工作,强化环保执法监督,保障能源清洁整治成效。三是推进生物质锅炉淘汰,分五轮上门宣传2t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政策,收集补贴申请意向及企业资料,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推动淘汰工作落实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增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精准施策治气,达到既定目标。以完成省定、市定空气质量目标为核心任务,深入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
(三)完善长效监管,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大气预警响应机制,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前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强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的协同减排。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建立空气质量达标巩固机制,对照省市考核指标,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欢迎广大市民对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联系电话:0737-7222513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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