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年6月13日,某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将一笔近14万元的赔偿款汇至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账户,法院直接发放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至此,这笔拖了两年多、涉一充电站火灾侵权案的赔偿款,在国网镇江供电公司锲而不舍的维权下得以成功追回。此起维权案件,前后处理历经近三年,过程曲折,结局如意,公司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该事件需追溯至2019年9月7日,当日下午,镇江市润州区某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内一辆电动车自燃,国网镇江供电公司立即报警并组织抢险,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起火原因为车辆动力电池包系统故障引发。事故造成充电站的膜结构、充电设备、监控设备等损坏。
事故发生后,经反复沟通,该汽车租赁公司始终不认可责任及相关损失费用。为尽快追回损失,国网镇江供电公司果断公证固定现场损失情况,结合事故认定书、损失清单等证据材料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确定损失金额。
经审理,判决该汽车租赁公司赔偿镇江供电各项损失13.4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907元。司法文书生效后,该汽车租赁公司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且失去联系,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也已人去楼空。
为避免本案成为一纸空判,镇江供电立即申请执行,同时,赶赴工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对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提供执行线索并会同执行法官进行现场走访,进一步寻找可供执行资产。遗憾的是,该汽车租赁公司经营地并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地点,名下也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法定代表人也已去世,一时之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面临执行困局,镇江供电锲而不舍,沟通法院将该汽车租赁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2022年5月,该汽车租赁公司因注销需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清算债权债务并报人民法院确认,由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汽车租赁公司只能主动与国网镇江供电公司和执行法官联系,并将赔偿款项汇至法院账户以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