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进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把握好氢能产业作为能源转型选择的重大机遇,加快实施“东方氢岛”发展战略,加大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氢能产业链体系,努力走在全国氢能产业发展前列。
二、各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推动《规划》落到实处,争取各项规划目标早日实现。
三、要充分发挥我市氢气资源、科技研发和应用场景优势,有针对性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助推我市氢能产业做大做强。
四、《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