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在鼓励发展的产业中,对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回收、氢燃料电池汽车等
电动汽车产业链相关部分作出了不少调整和指导意见。
新能源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方面,鼓励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前驱体材料、储氢材料等。
鼓励发展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铅蓄电池、锂 离子电池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年回收能力 5 万吨以上再生铅工艺装备系统制造。
智能制造方面,鼓励铅蓄电池全自动、智能化装配流水线;锂离子电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碱性锌锰电池 600 只/分钟以上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共同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方面,鼓励发展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39容量的 80%),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电池隔膜(厚度≤12μm,孔隙 率 35%——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效区:85%工作区效率≥80%), 车用 DC/DC(输入电压 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 电压等级≥75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方面,鼓励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 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装备;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技术装备;提倡残余价值评估技术装备;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正极、负极、 隔膜、电解液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
此外,意见中还对于当前关注度较高的氢燃料电池作出了发展方向的指导。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 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 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 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 DC/DC、70MPa 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鼓励大力发展。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