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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新政旨在落实“放管服”

日期:2017-06-20    来源:中国汽车报

国际充换电网

2017
06/2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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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信部 新能源车 汽车投资

  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在2004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十余年后,对汽车投资政策进行大幅调整。《意见》是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实。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思路是主动顺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以投资项目管理为抓手,引导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发展新能源汽车,规范新能源汽车发展秩序,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与2004年的产业政策相比,《意见》的改革与调整主要体现在五大方面。
 
  一是落实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简政放权要求。
 
  根据2004年的产业政策,除了新建专用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核准外,其他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均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核准)。2016年底,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大幅下放了汽车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明确规定除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项目分别由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核准外,其余项目核准权限均下放至省级政府。为有效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意见》强调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原则,要求各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汽车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将核准和备案信息报送国家发改委。
 
  二是采取综合措施强化汽车产能调控。
 
  产能利用率是反映制造类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近年来,随着市场增速放缓,汽车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提出的“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意见》细化了对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扩能、跨细分类别项目等的限制条件,从发展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和产能利用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原则上不再核准的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项目范围,包括新建独立法人、跨大类和“僵尸企业”跨省重建三类项目;为引导优化产能布局,还要求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省份;为鼓励汽车企业做优做强,提出支持汽车企业之间产能合作,推动僵尸车企退出市场。为预防未来新能源汽车产能过剩,《意见》还前瞻性地提出,要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技术要求和生产准入规范条件,对纯电动汽车企业扩能也提出产能利用率要求。上述多种措施同步实施,既有利于促进存量产能的充分利用和优化结构,又能对增量产能进行合理控制和有效引导。
 
  三是突出强化汽车企业研发创新要求。
 
  当前,我国新车产销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一位,投资政策必须更加关注质量,而汽车产业发展质量最主要的标志就是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意见》对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扩能、跨细分类别项目,以及新建纯电动商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均提出了研发能力或研发投入要求;新建专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条件除了保留原有研发能力的要求外,还增加了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要求。《意见》将研发投入作为增加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的重要条件,其目的不仅在于限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更是要倒逼传统燃油汽车企业不断加强研发能力建设、积极发展自有知识产权产品。
 
  四是扩大汽车产业领域对外开放。
 
  长期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汽车制造业实施严格的合资企业数量和股比限制。尽管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合资企业中方相对平等的谈判地位和分得利润的权利,但对促进合资企业自主研发的作用有限,多数合资企业目前仍以引进加工为主,对中方自主品牌建设的作用也未达到预期。电动化是全球汽车发展的重要趋势,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意见》明确放开对纯电动汽车领域同一外商在华设立合资企业的数量限制,反映了国家对汽车产业合资策略的重大转变。《意见》重申,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要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要求,意在引导建立自主发展型的中外合资纯电动汽车企业,鼓励中国本土企业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是完善政府服务引导理性投资。
 
  国家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部门和汽车投资主管部门,长期关注汽车行业产能情况,自2005年起连续十余年组织开展汽车行业产能调查工作。《意见》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将产能调查工作制度化。未来,国家发改委将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定期对整个汽车行业产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公开发布产能数据和预警信息。通过持续跟踪分析和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可以帮助汽车企业和其他投资主体准确把握汽车产能动态及趋势,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进而引导整个汽车行业共同化解产能过剩风险。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制造业龙头产业,也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意见》的出台,顺应了汽车产品由油转电、产业发展从量到质的发展趋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的历史性交汇,我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任重而道远,还需有关政府部门与汽车产业界坚持不懈,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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