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今天从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运城供电公司与物价部门近日已确定当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该市也成为我省第一家出台充电服务价格标准的城市。按照规定,运城市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与成品油价挂钩,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收费标准为运城市93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为推动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商业运营步入快车道,今年年初,省电力公司与省物价局积极沟通,下发了《关于山西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各地供电单位紧锣密鼓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并认真配合物价部门对当地充换电服务价格和费用标准制定进行测算。运城市出台充电服务费标准,将有效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充换电设施商业运营提供了收费依据。
据了解,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明确提出今明两年运城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在年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得低于企业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20%,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
同时,从2015年起,运城市城区公交车、出租车3年内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到2018年全部更新完毕。其他各县(市)、开发区公交车、出租车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