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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增收充电服务费要在新能源车推广到一定程度再收取

日期:2015-05-15    来源:人民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15
05/1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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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 新能源汽车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制定并公布了关于电动车将增收充电服务费的规定,旨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充电站。笔者以为,电动车发展尚处于培育期,增收充电服务费要特别谨慎。否则,不仅容易遭到现有电动车车主的反感,更容易吓退欲购买电动车的消费群体。

那就让我们先来算笔账。以国家电网为例,充电的费用为0.8745元/度。如果收取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服务费不超过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的15%),按目前的油价标准,充电服务费约为0.969元/度。也就是说,每度电所缴纳的费用比原来多出一倍多。

如果以每度电缴纳0.8元充电服务费为例,将一辆北汽EV150充满电要用30.4度电,需要缴纳充电服务费24.3元,如果每天充一次电,每年一辆电动车增加的充电服务费约8870元。按照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该项服务费收入将归各充电桩经营企业所有。

在电动车尚处于市场普及与推广实行阶段的时候,就出台如此带有盈利考虑的服务费,难免会浇灭消费者对电动车燃起的购买热情。

之所以这么说,关键在于北京市一直通过出台不限行、不限号等福利政策来催热新能源车市场,如果此时有关部门急着抢蛋糕赚钱,且还与油价捆绑收取,无疑等同于给刚刚升温的电动车市场浇了一盆冷水!

不要忘了,电动车除了消耗电能,在很多公共充电桩充电还要收取高额停车费以及充电时消耗的时间成本,再加之电动车还有定期更换电池带来的费用,照此算来,电动车的使用成本并不低。较之燃油车,一辆电动车使用成本的优势还有多少?还有多少消费者愿意购买电动车呢?

加快充电桩的普及固然是推广新能源车发展的关键,但也必须建立在消费者真正捧场的基础上方能实现。在充电桩私人化进程尚且步履维艰的时候,政府又增加了公共充电站充电的费用,这势必让消费者有种进退两难的感觉。

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就表示,涨充电费要特别谨慎,电动汽车还在培育期,别太急着赚钱。

要想更好地鼓励电动车走进千家万户,应多一些惠顾、少一些门槛。电动车增收服务费问题并非不可行,而是需要在新能源车推广到一定程度并顺应其发展形势的时候再收取,这才不乏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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