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下称三峡总公司)通过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获得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风能)43.33%股权,但是未改变新疆国资委对新疆风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2202,下称金风科技)2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上述股权变动。
根据公告,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下称国水投集团)并入三峡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上述重组已经完成,三峡总公司因此获得国水投集团持有的新疆风能33.89%的股权。
此外,三峡总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长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新疆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新疆风能9.44%的股权,该项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交易完成后,三峡总公司合计持有新疆风能43.33%的股权。
不过,新疆国资委、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新疆风能56.67%的股份,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新疆国资委仍为新疆风能的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新疆风能是金风科技第一大股东,持有其18.27%的股份,另外,国水投集团持有金风科技15.75%的股份。
金风科技称,本次股权变更对其经营情况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其股东控制情况未发生变化,无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