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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咸宁市通山县重卡汽车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2026-02-06    来源: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际充换电网

2026
02/0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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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站 充电桩 充电设备

近日,湖北咸宁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通山县重卡汽车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据公示显示,项目用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80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台、4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2台、10仓位站端电池充电换电站1套、5000kVA变压器1台、配电柜1台,建设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车辆修理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相应区域内的围墙、大门、场地硬化、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环卫、消防等。

项目总投资5291.67万元,其中工程费4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2.25万元,预备费384.42万元,建设期利息10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

原文如下:

关于通山县重卡汽车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通山县穗畅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请审批通山县重卡汽车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601-421224-04-01-915277)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重卡汽车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南林桥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80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台、4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2台、10仓位站端电池充电换电站1套、5000kVA变压器1台、配电柜1台,建设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车辆修理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相应区域内的围墙、大门、场地硬化、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环卫、消防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291.67万元,其中工程费4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2.25万元,预备费384.42万元,建设期利息10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22个月。

请据此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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