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废止《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利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慈政发〔2025〕3号) 征求意见的公告发布。
文件显示,因国家和湖南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湖南省最新出台文件将强化全省统一规范,慈利县于2025年3月13日制定出台的《慈利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发〔2025〕3号)在内容上已无法完全契合当前政策导向。故决定对《慈利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发〔2025〕3号)文件予以废止。
具体如下:
关于发布废止《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利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慈政发〔2025〕3号) 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慈各单位:
因国家和湖南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湖南省最新出台《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湘发改能源规〔2025〕289号),强化全省统一规范。慈利县于2025年3月13日制定出台的《慈利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发〔2025〕3号)在内容上已无法完全契合当前政策导向。故决定对《慈利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发〔2025〕3号)文件予以废止。
现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0日。联系人:李荣,联系方式:13574401527(405156739@QQ.com)
特此公告。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