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维联动宣介。坚持“服务监督+政策宣介”立体互动,加强政策宣导和解读,指导部门、镇街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主动搭建政企“面对面”交流平台,联合发改局等部门举办“新动丽州 绿色未来”新能源汽车宣传推介会,发挥党政机关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科学指导更新。坚持“应采尽采”原则,成立车辆更新业务“1对1”跟踪指导小组,综合车辆性质、工作需求等差异化因素,精准合理推荐纯电动、插电混合等适配类型车辆。截止目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占比至80%。
三是搭台配套支撑。建立新能源汽车“维修+充电”服务保障双平台,畅通新能源车企与公车定点维修企业“云上沟通渠道”。充分利用行政中心流动停车位搭建自助充电共享平台,对接各乡镇协商共建公车充电微平台,拓宽充电保障覆盖面。截至目前,累计安装共享充电和专用充电桩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