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2024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4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建〔2024〕75号)及相关规定,为有效利用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安排在乡镇、景区等领域。现将充电桩已完成修建并接入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运行的相关企业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1.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的金阳县索玛花景区、客运站、天地坝平交路口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8.36万元,建设充电枪50把,充电枪总功率3000千瓦,本次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申报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为88万元。拟补助资金88万元。
2.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激励资金2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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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