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获悉,9月2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应重视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通过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形式,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推动城市服务终端向多功能融合终端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2、鼓励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乡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参与充(换)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探索智能有序充电、V2G等技术,换电设施运营商探索换电站双向充放电等技术,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网间能量与信息的双向互动。
4、鼓励充(换)电设施制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为私人充电设施用户购买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为本企业运营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24〕243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政办发〔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经商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部门,我委(局)制定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4年9月13日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