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张江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8月,市政府确定我局为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特许经营权授权单位。2023年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第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了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范围为宝塔区、新区、高新区东区公共区域。2024年2月,市政府对我局递交的《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实施方案》。3月1日,我局与特许经营中标单位延安城投集团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特许经营权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今年计划在中心城区及辖区内医院、客运站、景区、旧址周边公共区域新建充电站点共计100 个、充电枪 674 把、“红色延安”充电站7个以及新能源充电管理云平台。
目前,延安城投集团一是已完成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备案及招标工作。其中:新区星光不夜城充电桩建设项目(充电桩2台、充电枪14把)已投入使用。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场地改造已完成,正在调试设备;二是结合宝塔区制定的《延安市宝塔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3-2025)》,积极对接有关街办,通过实地勘查,梳理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具体选址。第一批计划在向阳沟停车场、解放剧院停车场、凤凰广场停车场等9个站点建设充电桩。同时开展向阳沟片区、黄台4S店2个场站的“三通一平”、临时围挡设置申报工作;三是积极对接市卫健委、市教育局、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厘清部门下设的医院、学校、景区等公共区域具体需建设充电桩的数量,待确定后列入第二批次项目建设清单。对于您所提到的“关于加强小区充电桩配建和加强行业监管体系事宜”,按职责划分分别属住建部门和发改部门,我局将积极配合。通过上述项目的逐一投运,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服务半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提升。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