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21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建局:
蒋宇峰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内老旧社区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委协助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现状
2022年起,我市启动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金寿新村,怡心公寓、东山公寓、合源新村四个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建成充电桩38个。此外,国网舟山供电公司已完成定海檀香园、普陀颐景苑等70个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改造后超20000个车位具备建设充电桩条件。
二、存在问题
在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试点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居民意见不一致。由于老旧小区车位较少,改造为充电桩专用停车位后将影响其他燃油车停放,部分燃油车车主持反对意见,此外还有部分居民以消防安全为由阻止项目施工。目前,新城的红茅山小区、定海的丹桂园小区、恒大名筑城小区、倚山艺墅小区均因少数居民反对导致无法施工,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
三、相关建议
建议市住建局研究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居民意见征求流程(例如明确由业委会或物业公示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方案,包含建设数量、建设位置、额定容量、电缆布置方式等必要内容,并组织全体业主投票,同意率超三分之二即视为通过,允许企业施工。出现个别居民阻挠施工的,按违反治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制定下发相关指导意见。我委将继续鼓励市内各充电基础运营商参与老旧小区充电桩改造工作,并督促国网舟山供电公司根据改造需求及时完善电力设施。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