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2024162号建议的答复
樊宏银代表:
您在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管理暨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持续提振新消费的建议》(2024162号)收悉。该建议经我局主办,区商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提倡、引导,以及各级政府对汽车购置、置换等的方面的政策贴补持续落地,新能源车辆的普及率快速提高,随之而来各住宅小区因小区内新能源车的增加而对充电桩的需求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该行业相关配套政策滞后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老旧小区充电桩加装面临无固定车位、存在安全隐患、电容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均对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普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二)主要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局作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通过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的各项政策,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2023年9月,上城区完成了《杭州市上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依据2022年接入市级平台数据,上城区共建成公共充电站181座,公共充电设施1km服务圈已基本覆盖,上城区绝大部分区域已在充电设施覆盖圈内。
2、引导完善充电设施布局
加强同国有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对接,引导国有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加大在充换电布局薄弱区域的建设投资,完善全区充换电设施分布。2023年,区市政集团在三里亭、皋亭山等区块及区属学校地下公共停车场共建设充电站9座,充电桩790把。截至目前,我区已有公共充电站243座,充电站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尤其在笕桥、丁兰、九堡等区块的充电站布局进一步得到完善。
3、老旧小区合理加装充电桩
我区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为契机,在充分尊重小区居民意愿基础上,大力推进满足场地实施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充电设施。
4、新建住宅按标准配建充电桩
根据杭州市《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5号)、《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杭州市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导则 (试行 )》(杭建科发 (2021)233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要求所有新开工居住小区项目配建车位落实100%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研究,修订政策
目前,市建委推进办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5号)要求正在研究修订全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导则,结合目前充电设施建设中遇到的政策依据缺失、部门职责不清等难点、痛点问题,我区与市推进办进行了充分沟通汇报,全力配合市级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进行业逐步规范化管理。
2、加强沟通,部门联动
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主要由市、区两级推进办(住建局)负责牵头,充换电设施的建设与规划、交警、电力、物业、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部门都存在较大的联系。后续,我区将在前期重点项目联审机制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进一步简化项目备案流程,加快项目备案办理。
3、借力旧改,片区推进
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将继续联合区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对照年度旧改项目清单计划,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方案设计范围。在旧改方案制定前期阶段,即通过街道、社区层面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并开展民意调查,在充分尊重小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努力挖掘充电设施安装空间。
二、关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
新能源汽车产业一向为我区重点招商引资方向,您建议的关于打造专业新能源汽车主题园区,从而形成品牌集聚效应,进而持续拉动上城区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正是我区的努力目标。
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在我区的重要性持续成长。从产业规模看,目前我区汽车服务业企业共33家。其中:新能源汽车9家(涉及蔚来、极氪、小鹏、领克、零跑、比亚迪、智己等多个品牌),占全区汽车企业家数的27.3%。涉及湖滨、清波、丁兰、笕桥、彭埠、四季青等6个属地街道。其中,湖滨街道新能源汽车行业家数共有4家(占全区新能源汽车企业家数44.4%)。新能源汽车市场比重逐步加强,产业布局在我区逐步形成并予以完善。我们将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陆续推出利于企业的新举措、新政策,进一步助力我区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城市建设科 王国醒
联系电话:0571-895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