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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到2027年全市充电桩保有量约11万个

日期:2024-07-04    来源:国际能源网/充换电头条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7/0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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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桩 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

为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更好地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近日,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扬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超5.55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约1.05万个,专用及其他充电桩约4.5万个;到2027年,全市充电桩保有量约11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约1.6万个,专用及其他充电桩约9.4万个。

实现6个全覆盖,城市公共领域各类停车场、居民区固定车位、机关事业单位院落、A级以上景区、农村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重点任务

1.加快公共停车场(库)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前,配建比例不低于20%,其中快充停车位不低于总停车位10%;到2025年底前,应完成既有停车场改造任务数的50%以上。

2.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按每个交流充电设施不低于7千瓦预留小区变电容量,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应按不低于30%停车位比例一次性配建交流有序充电设施,具备智能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

3.开展居住社区有序充电和“统建统服”试点示范。到2025年底前,打造10个“统建统服”居住小区试点示范;到2027年底前,居住社区固定车位充电设施实现应装尽装。

4.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建设。建成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建设体系,内部停车场、集中对外提供行政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不低于20%的车位(不含立体停车场)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优先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智能有序慢充桩,原则上至少配备10%的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到2025年底,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27年底,完成配建比例要求。

5.加快旅游景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充(换)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其中,2025年应完成任务数不低于50%。

6.加快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的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通新能源汽车下乡“最后一公里”。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充电设施“村村全覆盖”;其中,2025年应完成任务数不低于50%

7.升级城际公路充(换)电网络。加快对城际公路充电设施的改造升级,提高配建比例和标准,充电最大输出功率160kw及以上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低于50%。到2027年底,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充(换)电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停车位的2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内充(换)电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停车位的10%,其中,到2025年应完成任务数50%以上。

8.加快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底,公共服务领域运营单位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覆盖率不低于80%。

来源: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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