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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引导长期失效的充电桩退出

日期:2024-06-06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6/06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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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桩 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

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到,要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

《方案》还提到,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含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五进”(进展会、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进公共空间)促消费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8场。鼓励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更新改造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的电力设施,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面向区(市)县设置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优化政策细则、扩大政策宣传。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府发〔2024〕14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架构

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政策举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工作专班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具体牵头负责各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一)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许兴国副市长、武侯区委书记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七)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八)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报废汽车拆解能力较2023年增加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汽车、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等重点行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27号)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等为基本依据,重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水平,推动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升级。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区(市)县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大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普及,推动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和先进设备更新。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对标世界和国内领先水平,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新能源与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上的运用,开展氢能炼钢、氢燃料电池机车等技术替代创新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

3.推动设备供需精准对接。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改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发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氢能等产业优势,编制和发布设备更新供需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成都造”设备供需匹配。各区(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节能降碳改造相关业务培训,推广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力争做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4.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经安全评估后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到2027年,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500部。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50万平方米。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针对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窨井盖、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开展风险评估及方案设计、拓展完善数据底座和软件功能、加装和更新完善安全监测等感知设备。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收运处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整治。到2027年,改建供排水、燃气等管道215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的电力设施,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开展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支持高能耗钠灯以及照明品质不高、亮灯效果不佳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开展节能光源改造,到2027年,全市既有城市道路路灯节能光源改造总体完成。围绕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推动会展场馆和载体空间实施低碳化、智慧化、数字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韧性,开展应急、消防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博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7.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推动国产航空装备绿色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面向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加快飞行汽车、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应用,建立完善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深入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建圈强链,扩大低空飞行设施设备和消费需求,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城市短途载人航线首飞、低空医疗物资运输、高(快)速公路巡检等低空飞行器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应急局)

8.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实施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大力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先进适用农机的应用、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动农业机械向适宜化、绿色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提升粮食烘干中心能力,支持对老旧烘干中心进行改造。开展畜禽、水产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低效、高耗能的冷链制冷设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民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行动

9.提升教育科研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加强重点专业、特色领域、实训基地等教学设备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教学科研基地有序开展设备更新换代。推进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提升科学教育水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教学设备更新,支持数字校园提档升级,开展校园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排危及更新。支持新一代教育基础设施配备,结合实际发展“学生午间躺睡”“多功能可变教室”等应用场景,支撑学校空间新变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和老旧索道缆车等文旅设备进行全面摸排,推动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考古遗址公园、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超高清广播电视设备迭代更新。(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11.提升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行动,重点支持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以旧换新和公共卫生机构执法、监测、检验设备迭代更新。实施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先支持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优化病房环境,加装电梯、楼道、空中连廊,改善现有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系统,适度提升改造有利于生物安全和院内感染防控的设施。实施数字健康信息化能力提升行动,升级改造成都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全域成都医联工程建设,支持智慧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提升“一老一小”设施设备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淘汰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满足适老化和儿童化需求的设施设备,改善供电、消防、供暖降暑、食品安全、洗涤烘干等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硬件设施水平,大力推广老年人、残疾人辅具更新迭代,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托育机构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善监控系统,更新教育辅助工具、游戏娱乐设施、卫生保健用品、饮食餐具等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体育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健身步道等设施设备升级,加大老旧损毁公共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和更新力度,配建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实时运动健身指导等功能的智能室外健身器材,建设一批装配式社区智能健身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14.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含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五进”(进展会、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进公共空间)促消费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8场。鼓励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面向区(市)县设置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优化政策细则、扩大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博览局)

15.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强化机动车维修监管,加强机动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实行“一车一档”督促办理注销登记。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到2027年,力争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30万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

16.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支持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物流等优势和丰富经验,提供“拆旧装新一体化”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17.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打造家电以旧换新体验馆,集中发布推荐家电、家具回收企业推出回收惠民服务,鼓励家电家居销售企业设置以旧换新体验区。发放家电专项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电视机、投影仪、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灶具等商品。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企业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家电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18.推进家居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参照《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家居产品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鼓励居民购置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家居产品。促进智能家居设备互联互通,推动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实施蓉城家庭焕新行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社区和线上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大力推广应用竹质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成都公积金中心)

(八)实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行动

20.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行业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回收站(点)和综合型、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废旧设备产品和采购更新设备。争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到2027年底,全市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200个,分拣中心4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21.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开展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便利化。鼓励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多元回收场景,推动回收行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进“天府市民云”“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在线预约、上门回收、定制回收等新模式。依托社区便民服务点、社区服务点等设施,发展“代收代储”、绿色兑换等回收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九)实施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行动

22.推动二手交易商品便利化。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制度。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各项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对二手车销售企业实现销售增量给予奖励。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持续推广“互联网+”新型二手商品交易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

(十)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提升行动

23.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探索风电光伏、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航空动力与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到2027年,全市再制造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信息服务平台等主体达5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利用。重点推动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开展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攻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开展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科学有序开展晶硅光伏等产品再生利用与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再生资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差异化、高端化发展。依托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过发展更新迭代和智能化制造,加快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加工利用。结合各产业园区的优势和特色,引导青白江、龙泉驿、新都、彭州等区域差异化发展废旧金属、废玻璃、废纺织品、废塑料、废弃橡胶、药渣、工业污泥、废旧汽车等一般工业固废、再生资源高效能利用,推动形成产业链生态闭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实施保障

(一)突出标准引领。以标准升级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在蓉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力,围绕无人机、北斗导航、信息技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家居用品等产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建立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标准宣传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

(二)加强对上争取。聚焦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投向,梳理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各领域资金支持盘子。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积极包装和储备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市属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专项工作组要结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农业、住建等领域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有效性和精准性,按照“快捷高效、便于兑付”原则,分类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专项政策措施及细则,确保成熟1个,印发实施1个,于2024年5月底前全部印发,并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倾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按照部省“增存挂钩”配置规则由区(市)县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市级视当年计划指标结余情况予以调剂支持。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最大程度适用容缺办理、承诺备案。(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五)增强创新支撑。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和组建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等方式,系统化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生态培育。加快高端电子测试仪器、等离子清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六)强化调度督导。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工作调度,开展定期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将“更新换新”作为经济督查重点内容,强化督查督导,持续开展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要紧扣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本领域、本地区推动支持措施落地落实。要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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