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辽宁省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结果公告公布。
据悉,该公告内容明确指出,项目名称为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中标(成交)供应商为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495,000元。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05387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二一九路44号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评审总得分:8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一)现状分析 应统计历年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充电设施建设规模,测算规划区公共停车位数量、电动汽车渗透率、充电设施利用率,开展配套电网接入承载力评估。宜分析属地政府机构、产业联盟、协会团体等主体对电动汽车发展、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经济性支持等情况。宜调研规划区内居住区、商场超市、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行政中心、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的车桩(站)资源匹配情况。结合国家政策,总结规划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存在的问题。 (二)需求预测 1.电动汽车发展预测。可参考属地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标、经济水平,通过汽车保有量、电动汽车渗透率等指标,预测私家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货车、公务车等各类电动汽车的发展规模。 2.充电设施规模预测。根据规划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充电同时率、充电半径等指标预测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充电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地理布局、充电需求两大因素,对于采用不同方法得到的充电设施预测规模,宜取较大值。 (三)规划目标制定 针对充电设施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应分层级、分场景确定充电设施发展策略,合理制定规划目标。市县级规划应侧重于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分布策略。结合当地“两区”、“三中心”、城市道路、公路沿线、乡村等场景布局,提出合理的服务半径、车位占比、交直流占比等目标内容,同时应制定总目标、逐年发展目标,鼓励建设具有引领性的创新项目。 (四)布局选址方案制定 根据规划目标,宜按照地理区域等维度,对交通流、电网负荷密度进行测算,形成充电负荷热力图,辅助计算该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应充分利用停车场资源,按照“点、线、面”三个层次,在满足车辆可达性的前提下,明确各类充电设施布局选址方案,形成规划布局图及建设时序表。规划布局选址宜在“两区”“三中心”等“点”上加强,通过城市道路和公路进行“线”上连通,按照服务半径进行“面”上覆盖。规划布局选址中涉及独立占地的站点项目,宜有明确的用地指标来源。
服务要求:一、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以规划报告为主,包含布局分布图和相关附件。报告内容应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充电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规划目标、布局规划方案、重点任务等。布局分布图一般为现状年、规划年充电设施布局分布、服务范围覆盖图。 二、其他技术要求: (一)规划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规划内容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应内容齐全,满足项目的要求; (三)供应商应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实事求是,按期提供质量合格的规划成果文件。 三、成果文件: (一)法定成果文件:纸质文件报告30份;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电子版及纸质装订成册的成果文件。确保纸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内容一致。 四、保密 在任何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采购人的业务活动和商务方面的情况。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提交最终成果,40个日历日内通过政府常务会或规委会审议并取得规划批复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管煜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
联系方式:0412-5519967/0412-5532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0412-2592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崔馨予
电 话:0412-25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