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沈阳市将开展2024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对在纳入沈阳市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8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
消费补贴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4档,具体标准如下:
一是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
二是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
三是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0元。
四是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6000元。
五是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
近日,《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发布。明确:支持扩大汽车消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免征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汽车更新消费给予补贴,对报废我市登记注册的老旧汽车,并在纳入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燃油汽车的同一车主(个人消费者)给予3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给予4000元补贴,同一车主在政策执行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