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我省完善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的任务要求,顺应充(换)电行业中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围绕充换电设备、充换电服务、充换电配套网络等重点,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并抓好落实、持续迭代,高标准引领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重点标准研制。围绕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聚焦亟须统一的技术要求,加快研制一批符合发展方向、保安全、兜底线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坚持创新引领,紧扣充换电产品与服务高质量高效益,研制能为行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通用性、可替换性要求的重点标准。开展建设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攻关,破解阻碍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大规模高速发展的技术难题。
原文如下:
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部署,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浙江省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化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强化标准有效供给、注重标准实施效益,同步推进技术创新发展和基本安全保障,高标准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围绕电动汽车发展新阶段、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发展新需求,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修)订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制定实施一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的传导充电、无线充电等充电基础设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基本建成具有共同富裕特征的高质量高效益充(换)电基础设施先进标准体系;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作用,积极推广实施一批实用标准。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包括外文标准),积极推动省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科技创新与标准融合,大力培育省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我省完善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的任务要求,顺应充(换)电行业中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围绕充换电设备、充换电服务、充换电配套网络等重点,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并抓好落实、持续迭代,高标准引领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重点标准研制。围绕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聚焦亟须统一的技术要求,加快研制一批符合发展方向、保安全、兜底线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坚持创新引领,紧扣充换电产品与服务高质量高效益,研制能为行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通用性、可替换性要求的重点标准。开展建设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攻关,破解阻碍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大规模高速发展的技术难题。
(三)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实施应用。根据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适用的对象领域,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升标准实施应用的效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协调作用,加大标准宣贯的范围与力度,营造积极推广应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市场主体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提供服务。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促进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探索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标准化发展评价。
(四)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创新发展。强化标准建设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协同,重视科技创新与标准研究的相互衔接,推动包括专利在内的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化成果。培育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龙头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参与研制标准,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生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根据浙江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新技术示范应用需求,统筹专业领域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并根据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二)发挥各方作用。各地方、社会团体等加强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充分发挥能源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等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制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并产业化应用。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级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电动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指导,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研制实施。各地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拟参与制修订的标准清单,并明确时间进度,及时报送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