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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亿投资!湖北宜城市计划建设728台充电桩

日期:2025-12-05    来源: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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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0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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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充电桩

12月4日,湖北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正式发布。

据公告内容显示,本项目拟对宜城市18个停车场的728台充电桩进行建设,配套建设变压器及充电站,并同步实施土建配套工程、站内直流充电设备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城市。

合同估算价:13850.39万元

原文内容如下:

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YC-JSGC202512QT-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5-420684-04-01-2401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1.08%贷款:78.92%招标人为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对宜城市18个停车场的728台充电桩进行建设,配套建设变压器及充电站,并同步实施土建配套工程、站内直流充电设备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建设地点:宜城市内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在对宜城市18个停车场的728台充电桩进行建设,配套建设变压器及充电站,并同步实施土建配套工程、站内直流充电设备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合同估算价:13850.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明确)。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同时具有以下两个条件: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同时还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需在本单位注册)或工程类高级职称;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应明 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 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 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除外。 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年 12月 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15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龙头紫阳观社区中华大道 35 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98630877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城市中华大道41号

联系人:齐工

电话:15872208504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襄阳市宜城市自忠路156号

联系人: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0)4212280

电子邮件: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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