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适用于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移动通信终端无线充电设备、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无线充电设备,以及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
《规定》提出,额定传输功率大于22kW但不超过120kW的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工作频率为19~21kHz频段;额定传输功率不超过22kW的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工作频率为79~90kHz频段。上述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的工作频率等相关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技术要求》。
《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无〔2023〕62号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单位:
现将《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