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为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低碳绿色消费,成都市人民政府通过官方公众平台正式宣布,将于2023年5月20日至7月20日,面向全市开启2023年“蜀里安逸·车游四方”成都汽车消费奖励活动,资金规模1亿元。
具体来看,此次成都市的汽车消费奖励采用“先购买,后补贴”形式。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家用乘用新车,成都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以8000元/人汽车消费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须完成购车、上牌流程,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牌,登录申报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并通过税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的审核后,奖励将发放至消费者提供的有效银行储蓄卡。
此外,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时间及机动车登记证取得时间均须在2023年5月20日至7月20日之间。整个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消费奖励。机动车不限制上牌地区,可在非成都地区上牌,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为成都市税务局及下属机构。
事实上,从各地开始发放汽车消费补贴的动作来看,一方面是汽车存量库存太大,而消费者买不动了,缺乏价格刺激的情况下,购车需求已经不足。
另一方面,国6B实施已经确定,距离7月1日不到45天,燃油车可能在酝酿新一轮价格战。新能源车需要提前卡时间点,来拉动汽车尤其是新能源车消费,提前截胡消费需求。
01北京
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
02重庆
2023年3月1日,重庆市商务委发布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置换补贴政策,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消费者置换新能源乘用车,可获每辆车最高3000元补贴。
03上海
2023年 5月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我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04武汉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05湖南
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
当前,各地出台的购车补贴政策将对一季度车市构成稳定有力的支撑。尤其是针对性的置换补贴,对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淘汰老旧车辆都有较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