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
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呈报的《关于批复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商发投〔2021〕232号)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196号令)有关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中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4292个,其中直流充电桩2017个,交流充电桩2275个。较可行性研究调减56个,其中直流充电桩调减1个,交流充电桩调减55个。
二、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32484.39万元,较可研投资估算调减15.61万元,核减率0.05%,核减原因为调减充电桩数量56个。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三、拟建设地点
拟选取高铁站西侧凯旋路高架桥下、世贸公园停车场、火车南站西侧、火神广场停车场、商丘东站停车场等43处。
四、建设周期
该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五、有关要求
1.经过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应符合审定的投资概算,原则不得突破。
2.请你们按照批复内容,根据评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结合工程实际,加强概算投资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设计。
3.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概算。
4.此文件有效期为2年。
附件:概算汇总表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