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国会日前批准了一项2.4万亿美元支出计划和冠状病毒救助法案。美国清洁能源和储能行业倡导者为该法案在最后一刻加入关键的税收优惠措施和数十亿美元的研发基金而感到兴奋,这些资金已经纳入这个法案中。
但是,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组织以及储能倡导者并没有从美国国会中得到他们要求的所有内容,有些激励政策并未纳入美国政府日前发布的的支出和救济法案中。因此他们希望获得美国下一任政府和美国国会对这些额外政策的支持。
法案内容:税收抵免延期和公共土地上的可再生能源
毫无疑问,这个法案中包括的投资税收抵免(ITC)的延期将使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行业受益。对于太阳能发电行业来说,这其中包括到2022年投资税收抵免(ITC)的优惠为26%,到2023年的优惠为22%,以及最终到2026年1月1日结束。
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在日前召开的一次网络研讨会上说:“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变化。当我们考虑太阳能行业未来十年发展时,这个政策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帮助。”
美国可再生能源理事会首席执行官Gregory Wetstone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些常识性的紧急救济措施代表美国两党投票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以及将提供数十万个就业机会,并构建我们的清洁能源未来。”
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组织也对促进公共土地上可再生能源部署和发展的法案中的措辞表示欢迎,美国下一届政府也许可以通过美国内政部和能源部的行政命令采取行动,而不是通过国会批准法案来实现。
这包括指示美国内政部的可再生能源协调办公室简化公共土地的许可程序,授予新任内政部长Deb Haaland降低太阳能和风力发电项目租赁费率的权力,并设定到2025年在公共土地上部署和运营装机容量为25GW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目标。
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主席Bill Shuster在此次网络研讨会上说:“确保美国政府通过这项立法并以积极和有益的方式颁布法律,但现在看困难重重。”
350亿美元的能源研发计划中对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系统的投资
太阳能、风力发电和储能组织还对美国能源部针对清洁能源技术提供研发资金表示赞赏,其中包括未来五年内为太阳能发电行业提供15亿美元,为风力发电行业提供6.25亿美元以及为储能系统提供10.8亿美元。
针对研究的项目从提高效率、降低制造和材料成本,到试点项目和软件平台,将这些技术整合到更广泛的地方或电网中。
该研发计划还包括在未来十年内为美国能源部电网现代化研究提供22亿美元,为地方和州电网监管机构提供示范项目和工具,以加快采用新技术的采用和电网控制,以及针对偏远社区的混合微电网计划。
美国行业领先的住宅太阳能安装商Sunrun公司首席政策官Anne Hoskin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其中部分资金将有助于降低太阳能发电设施和电池储能系统的“软”成本,以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发电的使用范围。
美国储能协会政策副总裁Jason Burwen表示,《更好的储能技术法案》制定的储能研发计划也为储能开发商提供了其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日益增长的电网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机会。
除了用于储能系统研究和开发的5亿美元外,该法案每年还拨款7100万美元,在五年内总计3.55亿美元,用于向各州、公用事业和私人公司采购储能项目的竞争性招标。
Burwen表示,这些项目不仅要展示新技术,而且要开发出新的应用程序和新的业务模式。这对于一个不仅致力于降低电池成本,而且着眼于确保其对电网的全部价值能够实现的储能行业来说至关重要。
“如果无法有效地互连,或者由于电网设计目的而无法提供可提供的灵活性,那么将无法实现所能提供的全部价值。”
法案没有提及清洁能源标准、直接付款、储能投资税收抵免(ITC)
该法案指示美国能源部优先考虑研发项目,以提供100%的清洁、可再生或零排放能源。但它不包括美国下一届政府的优先事项,例如清洁能源标准或碳定价机制,这些将为到2035年之前实现电力部门零碳排放目标提供帮助。
这些能源政策将在美国国会面临激烈的辩论。在美国国会中,共和党可能会保留参议院多数席位,民主党在众议院将以10个席位的微弱优势保持优势。
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负责国会事务的副总裁Erin Duncan在周二的网络研讨会上说。“我然参与了许多参与碳定价机制的小组。但我不确定现在时机是否合适。”
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开发商担心这个法案中的税收抵免扩展措施也缺乏直接付款或可退款的选择,他们担心冠状病毒疫情引起的经济衰退将减少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税收股权投资的需求。虽然美国国会明年可能会再有一次这样的机会,但当涉及直接付款时,许多共和党人议员对此没有兴趣。
该法案也没有为储能行业和太阳能行业提供联邦政策议程中的另一个关键支柱:为独立部署的储能系统提供投资税收抵免(ITC)。邓肯说,虽然这是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为美国下一届政府制定的100天议程的一部分,但美国并没有批准储能系统获得投资税收抵免(ITC)这一方案。
美国储能协会的Burwen表示,独立部署的储能系统获得税收抵免优惠是未来立法的主要目标。他说,“我们将继续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美国储能协会和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也正在寻求美国下一届政府对电池储能系统与太阳能+储能系统的税收抵免仍不确定的状况进行澄清。
根据美国国税局(IRS)从2015年起发出的一封建议书的条款,如果电池储能系统在一年中至少有75%的时间采用的是太阳能发电设施的电力而不是电网的电力,则储能系统成本可以算作投资税收抵免(ITC)规定的太阳能发电设施成本的一部分。但是,这种理解并不有遵循美国国税局的指南,该指南可以澄清建议函中的不确定性。
至于追溯添加到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电池储能系统的税收抵免,2018年美国国税局的一封建议信表明,住宅太阳能发电设施所有者可以将投资税收抵免(ITC)应用于以后添加的电池储能系统,但前提是必须完全采用太阳能发电设施的电力。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缺乏将投资税收抵免(ITC)应用于以后添加的电池储能系统的规定。
Burwen说,美国国税局明确指南明确了获得投资税收抵免(ITC)资格,可以将电池储能系统添加到现有的各种规模的太阳能发电设施中,这对于太阳能丰富的地区来说可能是福音,因为这些地区在太阳能发电设施的发电时间和电力需求峰值期间之间将面临脱节。
他说:“美国政府可以采取的步骤就是将美国国税局发布的指南正式化,并使其具有追溯能力。仅此一项就可以极大地促进储能系统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