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增值服务,有可能缓解运营商充电服务盈利难的现状。
4月20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与国际环保公益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发布研究报告《中国充电服务市场如何健康发展》(下称《充电服务报告》),报告分析了中国充电服务市场现状、商业模式和发展预测等。
《充电服务报告》指出,2018年,全国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不足10%,再加上部分地区恶性竞争,盈利仍是运营商面临的最大困境。不过,随着车联网技术的发展,2020年,充电增值服务有望创造22亿元市场。
盈利难,公共充电桩利用率低于10%
盈利难,是目前,几乎所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面临的最大难题。
《充电服务报告》指出,现阶段,收取充电服务费是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前期投资建设成本高、充电桩使用率低、工作环境恶劣导致设备寿命低,以及充电设施分散布局带来运营维护压力等原因,大量中小型充电桩公司尚未盈利。
其中,充电桩利用率低是制约充电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据测算,2018年全国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总量约为24亿kWh,鉴于各月份公共桩电桩保有量变化较大,以月为单位,计算各月份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小时利用率,结果显示,充电桩的利用率均不足10%。
从充电量排名前十的省市看,2018年12份,陕西、四川和湖北的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每小时利用率分别为17.8%、12.3%和9.8%。上海、北京、山东等地的充电设施利用率则较低。分析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这些地区布局充电桩数量虽多但有大量“僵尸桩”;另一方面,大功率快充桩布局多余其他地区,导致单车充电时间偏短。
利用率低,直接导致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盈利困难。
以经营期6年(充电桩的一般折旧期为6年),配备30台60kW的直流桩公共充电站为例,假设充电桩的利用率为10%,服务费为0.6元/kWh。如果政府补贴占设备投资成本的30%,且收取充电服务费为运营商核心业务,经测算,充电站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为4.9年,内部收益率(IRR)为5.3%。
显然,充电桩利用率和充电服务费对IRR的影响非常显著。实际操作中,除了利用率低,局部地区的恶性竞争,也让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难以实现盈利。
《充电服务报告》指出,部分省会城市收费政策显示,这些地区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为0.4-1.3元/kWh,比实际充电服务费平均高0.22元/kWh。其中,武汉、福州、南昌、上海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与实际充电服务费的差值较大,分别为0.63元/kWh、0.55 元/kWh、0.47元/kWh、0.43元/kWh。
虽然实际充电服务费有较大提升空间,但由于竞争激烈,服务费水平较难提升。比如,在太原,由于充电运营服务商恶性竞争,为争抢客户资源,不断拉低充电服务费,费用一度降到0.1元。
此外,2018年,北京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限价管制被取消,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但各运营商为争抢客户,充电服务费仍维持在0.8元/kWh。
增值服务:2020年市场规模22亿
车联网技术的发展,可能让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盈利看到希望。
《充电服务报告》称,充电桩是充电网、车联网和互联网的优良入口,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正在探索新的商业模式,通过大数据平台,让运营商由单一充电服务向提供增值服务拓展。比如,大数据应用、电动汽车销售、广告服务、金融保险等,实现充电网综合业务盈利。
大数据应用方面,《充电服务报告》指出,充电桩运营企业可以对电动汽车电池及其管理系统进行即时检测,积累车辆数据、行驶数据、充电行为数据、环境数据等。
一方面,可为车主提供用户数据分析、车辆诊断、维修、保养、配件、保险等数据增值服务,例如,提供电池的校正与维护服务,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另一方面,可以为整车、电池厂商等提供产品设计、优化、评价等综合服务。
汽车销售方面,《充电服务报告》分析,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长和充电桩规模效益显现,预计未来三年,充电运营商的售车提成收入有望保持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