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渝府办发〔2018〕18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积极抢抓新一轮汽车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全市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我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发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主线,以推动汽车和先进制造、信息通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为主要途径,以创新为抓手,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创品牌、增效益,推动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巩固我市汽车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增强汽车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与培育发展新动能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大力提升汽车产业产品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轻量化水平。打造现代供应链体系,壮大共享汽车等应用市场,实现产业发展动能转换。
2.坚持产业提升与转型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我市现有人才资源、科研技术、品牌、市场等基础,支持传统汽车产业加快上档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汽车产业向绿色化、智能网联化转型,增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3.坚持自主培育与引进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我市汽车产业基础较好、产品谱系较为齐全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同时,瞄准国内外先进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产业规模,快速补齐短板,进一步壮大产业竞争力。
4.坚持龙头带动与集群发展相结合。积极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发展带动力和产业集聚力,提升全产业链的整合发展能力。加大集群发展力度,发挥集群优势,提高产业集约发展水平。
5.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和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实现以下目标:
——汽车产销平稳增长。年产汽车超过300万辆,产业配套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产值超过5400亿元。
——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年产新能源汽车超过20万辆,形成较强的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
——汽车智能网联水平大幅提高。年产智能网联汽车超过80万辆,占全市汽车产量比重超过25%,初步具备辅助驾驶系统、网联终端系统的配套能力。
到2022年,全市汽车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年产汽车约320万辆,占全国汽车年产量的10%,实现产值约6500亿元,单车价值量实现大幅提升。其中,年产新能源汽车约40万辆、智能网联汽车约120万辆,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点领域发展。
1.推动整车转型升级。
加快汽车产品上档升级。结合汽车消费升级发展趋势,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现有优势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高先进汽车电子、轻量化材料、高强度车身等应用比例,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全市汽车产品单车价值量。推动自主车企品牌和产品向上发展,重点支持企业研发和投放价值量高、盈利能力强的中高端车型。鼓励合资车企加快导入高端品牌和高档车型,支持合资车企向自主品牌出售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
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加快产品提档升级。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大力发展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发展混合动力汽车。重点支持企业开发续航里程长、充电时间短、安全性能高的中高端新能源汽车产品,产品质量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重点实现前撞预警、车道偏离预警、变道辅助等辅助驾驶系统的大规模应用,加快提高车道保持系统、自动泊车系统、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自动驾驶系统的装车比例,着力提升汽车产品的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互及决策能力,全面提高汽车产品智能网联水平。全市汽车产品总体智能网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智能网联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2.提升零部件竞争力。
完善本地配套体系。大力发展高性能发动机、自动变速器等产品,补齐传统汽车核心配套短板。大力发展动力电池单体及电池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整车控制系统以及电制动、电转向、电空调等新能源汽车“大小三电”,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零部件,以及传统汽车车体控制系统和车载电子装置,实现汽车电子行业跨越式发展。
提升质量技术水平。引导零部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加强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加强技术改造,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在线检测、自动化物流等先进高端制造装备的应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一致性保障能力,推动重点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重点零部件企业加速进入国内外整车企业全球采购体系。支持优势零部件企业深耕细分领域,不断增强在全球汽车产业体系的话语权。
3.加快企业兼并重组。
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市内优势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实施企业整合、并购和战略合作。实现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到2022年,全市汽车行业研发投入达到180亿元,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年新车型投放量达到20款,其中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10款以上。
2.完善产业研发体系。
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自主研发能力,积极创建国家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鼓励企业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全面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来渝设立研发基地。政府和企业共同探索对研发平台、人才、活动的激励方法和机制。
3.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加强整车与零部件系统集成、整车安全、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电动车专用底盘、轻量化、先进汽车电子、自动驾驶系统、智能网联系统、核心芯片及车载操作系统、关键零部件模块化开发与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提升其研发应用水平。
(三)加强公共平台建设。
1.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平台。
加快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争创国家级、市级创新中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发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鼓励第三方研发试验、检测检验机构做大做强,构建面向全行业的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试验、认证、检测公共服务体系。
2.建设汽车数据平台。
建立和完善专利数据中心,拓展研发导航功能,促进已有资源整合,实现创新知识和工程数据共享。支持企业建立数据平台,提升企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共享出行公共服务APP,强化出行数据的分析和运用。
3.完善公共监测平台。
重点完善涵盖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整车运行状况监测、后台信息分析汇总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提升平台数据采集、分析与监测能力。
(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1.提升质量管控能力。
全面推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开展对标行动,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知名企业,提升质量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建设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
2.加强品牌培育。
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强化品牌文化内涵设计和推广,培育发展中高端品牌,提升品牌价值,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国内外知名品牌收购和运营。
3.加强标准化工作。
鼓励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
(五)加速融合发展。
1.推进智能制造。
推进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进配套供应链、整车制造生产链、汽车销售服务链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大批量定制化生产。引导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企业管理等环节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构建可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示范平台,推动建立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理系统,推进设计可视化、制造数字化、服务远程化,满足个性化消费要求。
2.推进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推动整车企业与信息、通信、电子和互联网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拓展互联网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融合现实等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汽车产业中的应用,提升汽车产品的智能网联水平,带动车载终端、通讯模组、自动驾驶系统等相关产品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在汽车行业的应用,支持整车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实现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经济效益。
3.推进产业链的高效协同发展。
构建新型“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探索和优化产业链企业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鼓励整车骨干企业与优势零部件企业在研发、采购等层面的深度合作,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促进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
4.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
引导整车企业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挖掘用户多元化需求,创新出行和服务模式,促进产业链向后端、价值链向高端延伸,推动汽车企业向生产服务领域拓展。鼓励二手车行业发展,打通二手车拆解、回收、再制造产业链,有效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六)加快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1.新能源汽车。
逐步提高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重点提升共享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数量,扩大家庭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鼓励购买过渡到便利使用,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长效机制。
2.智能网联汽车。
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稳步开展自动驾驶开放道路测试,进一步完善城镇道路、乡镇道路、高速道路、高架/桥梁等测试应用场景。做好智能网联道路规划建设,推动无人驾驶汽车示范运用,策划建设以自动驾驶交通体系为基础的科技新城或智慧小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制定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扩大销售、提质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重点支持汽车产业招商引资、重大研发成果产业化、创新商业模式等项目,不断提升全市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释放产业发展活力。
(三)优化产业布局。
完善由两江新区和绕城高速公路环型产业带构成的“一核一环”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结合各产业园区特点和发展特色,规划先行,差异发展,进一步优化整车布局,打造一批专业汽车零部件配套园区,推动要素集中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汽车产业发展良好格局。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重点做好土地、电力、天然气、劳动力等要素保障,确保重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继续办好重庆国际汽车工业展,积极争取举办全国性峰会、论坛、大赛等活动。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紧扣产业发展方向,加强行业分析研判,组建专业招商团队,提升招商效率和水平。建立市级与区县联动的招商工作推进机制,整合政策资源推动重大项目的引进。
(六)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积极推动政府、大中专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形成四位一体的汽车人才培养体系,切实解决人才关心的就学、就医、住房等问题,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重点引进汽车产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高度匹配,从源头上解决汽车人才供给数量与质量问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