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充换电网 » 新能源汽车资讯 » 正文

四川内江推新政:新能源汽车每个充电桩补贴600元

日期:2018-10-09  

国际充换电网

2018
10/09
13:5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四川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提出2018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含节能汽车,下同)1400辆,其中:市中区、东兴区各300辆,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各200辆,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各100辆;2019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其中:市中区、东兴区各400辆,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各300辆,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各150辆;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300辆,其中:市中区、东兴区各600辆,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各500辆,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各300辆。
 
  《实施意见》明确,将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零部件本地配套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
 
  对在内江市购买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在内江市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对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含换电、无线充电等),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对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投运,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在内江市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规模以上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采购市内中小微企业配套工业产品年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采购产品不包含水、电、气、油、物流等生产要素),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专项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按50%比例负担。
 
  对在内江市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首2小时免停车费;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新能源汽车在上牌、年检、过户、二手车交易等环节享受便捷服务,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5吨的新能源货车(含专用车)给予入城通行便利。
返回 国际充换电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