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四川
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江苏公司”)投资建设“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2017年5月,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公司启动项目建设,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就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本次招标内容包括3栋电池生产厂房及配套综合站房、库房、地下车库等。
就在8月8日,成飞集成发布公告称,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规划设计院”)于2017年7月7日中标,中标金额为145,587.95万元。
据协议内容中的工程概况显示:
1、工程名称: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建设项目(中航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产业园
3、工程内容:承包人按照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其投标文件,承担二期工程范围内的室内外工程及生产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4、合同工期:项目计划工期448日历日
公司表示,此次工程施工即关联交易目的主要是推进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进度,为早日实现项目投产创造条件。
此外,该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