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汽电车辆等临时性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可继续授权由国务院决定。
免征购置税政策有望延期,准入门槛将提高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2017年底到期,对于新能源汽车是否继续免征购置税问题业内也讨论已久。近日发布的2017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中指出,在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背景下,2018年仍有较大的可能性对新能源汽车实施优惠政策,以保证国家支持不换档。为达到政府部门扶优扶强的目的。享受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也将增加技术门槛要求。
之前,中汽协副秘书长许艳华曾表示,新能源汽车补贴逐年退坡已是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再取消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对市场带来很大影响,会大幅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挫伤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不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希望免征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延长到2025年,届时新能源汽车的性价比相比传统汽车更有竞争性。中汽协关于购置税减免延期的建议报告已经递交,有关部门将会考虑,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购置税目录与补贴目录或将统一
2017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中指出,鉴于购置税优惠目录与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都由工信部牵头发布,两个目录可能实现统一,从而减轻企业申报目录的工作量。
众所周知,汽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若要获得国家补贴,就必须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产品要免购置税,需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企业申请进入两个目录时需提交的资料多,申报程序繁琐。若两个目录实现统一,不仅会大大减轻企业的工作量,而且也会提高相关部委对企业资料的审核效率,对企业和部委来说都是好事。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两个目录实现统一,有的进口车如大众,宝马等
新能源车型进入了免购置税目录里,而这些进口车是无法获得国家补贴的。进口车的归属问题值得商榷。
截至2017年7月,工信部已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29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发布7批。工信部和国税总局共发布11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附: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申报程序
(1)企业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及企业承诺书,并将网上提交后的申请书及承诺书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签署,一式两份)后,邮寄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收到企业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开通企业的推荐车型申报系统。2016年已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及企业承诺书的企业,如企业基本信息、生产条件和能力未发生变化,可直接申报产品;
(3)企业通过“推荐车型申报系统”进行产品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推荐车型申报资料后,开展相关技术审查工作;
(4)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报告
(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承诺书、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车型基本情况四份材料,其中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承诺书、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须于首次申请前提交正式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获得审核通过后,如上述情况没有变更,则不需重新提交。《目录》申请车型基本情况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目录申报系统”提交。
(2)首次申报须同时提交企业工商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企业相关人员从事《目录》申报工作的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进口经销企业产品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进口许可证明复印件。
(3)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目录申报系统”申报账户。
(4)企业获得申报账户后,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目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车型信息。
(5)进口新能源汽车车型申请列入《目录》的,须提交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