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成都市交管局透露,自2015年10月1日起,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三类新能源汽车不再受汽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工作日可在实行尾号限行措施的三环路(含)与二环路(含)之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通行。
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共三类汽车。
纯电动汽车是指以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目前,车辆注册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燃料种类为“电”。
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汽车是指既有充电电池作为动力来源又有内燃机作为动力汽车,即具有一定的纯电驱动行驶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外接电源获取电能量的混合动力汽车。
目前,车辆注册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燃料种类为“电、汽油”或“电、柴油”。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汽车的典型特征是具有电机驱动和燃油发动机驱动两套驱动装置,车身外部除加油口外,还有充电接口。
燃料电池汽车是指主要以氢燃料为主的燃料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目前,车辆注册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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