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推广
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若干举措,一是抚州市各县(区)将组织协调规划、土地、交通、电力等部门或单位,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出台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用地及建设运营补贴等具体政策,由市电力公司做出全市的充电配套设施建设详细规划;二是拓展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不仅要鼓励私人购买,更要把公交车、公用车当做突破口,以公带私;三是成立市、县(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四是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对抚州市中心城区拟建的200个充电桩,在省财政补贴尚未到位之前,由抚州市财政先行投资建设,各县(区)财政出资兴建辖内充电设施;五是各县(区)将参照国家、省、市的补贴标准,落实购车的财政补贴;六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同时,抚州市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