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日本之后,德国汽车企业也开始介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进程,试图以此获得在中国汽车市场长远的主动权。
2010年10月20日,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签署了《中德电动汽车及气候保护合作项目执行协议》(以下简称《执行协议》)。该《执行协议》是作为2010年7月16日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两国签署《关于两国在气候保护和电动汽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具体落实行动而诞生的。签约双方则分别受到了德国环境部和中国科技部的委托。
《执行协议》确定了四大重要的合作领域:新能源车产业化效果研究、新能源车相关标准和政策建议、电池回收利用研究和结合试点城市探索新能源车商业模式。这些领域同时也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尚未定论且非常核心的问题。项目执行周期拟定为2011年-2013年。
中德合作“全方位、立体化”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在致辞中说:“此项合作以新能源车的推广、实施和产业化为发展重点。”
《执行协议》包含了研究、试点、政策等多方面的合作内容,如果都能够获得实质性的成果,那么对中国新能源车的政策、标准、商业模式等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而在产业化初期,这些影响就如幼儿的“启蒙教育”一样关键。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驻华首席代表司嘉丽表示,汽车的未来是电动的,我们希望中德双方能够共同制定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战略。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主任霍厚德也表示,这一项目的实施不是为了改变既有政策,而是为了保证未来政策能够真正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除了合作内容外,项目涉及的两国政府部门和机构也体现了“全方位”的特点。中方除了科技部主要支持外,还有商务部从中进行协调工作。而德方则涉及到四大政府部门:交通部、经济技术部、环保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部。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是中国唯一的汽车行业技术归口单位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的技术支撑机构,还承担着国家科技部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资料显示,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是德国政府所有的一家推动国际合作的服务性企业,主要接受德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部等德国政府部门以及别国政府委托,支持德国伙伴国的发展和改革。
中德已建立多个合作平台
事实上,科技部与德国政府部门在新能源车方面的合作交流已持续多年。7月16日至17日,中国科技部与德国交通部在武汉召开了一场“中德电动汽车技术合作研讨会”,商谈电动汽车技术和标准合作事宜。这项活动就属于 “中德可再生交通能源合作项目”,该项目始于2003年。
3月6日,武汉市与德国北威州能源事务署签订“就电动汽车市场准备和市场引入的示范项目开展经验交流”意向书,内容包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供电及储电以及交通与运输方案。5月中旬,科技部部长万钢率中国科技代表团出访德国,考察德国电动汽车运行情况。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处长邢继俊介绍,中德双方建立了多个合作平台。在研发领域,主要与德国教育与科研部合作,6月2日在同济大学建立了“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揭幕,双方还签署了中德《关于开展电动汽车科学合作的联合声明》,6所德国大学与4所中国大学签署了《中德高校关于电动汽车领域联合研究的备忘录》。
在示范推广领域,科技部与德国交通部合作在武汉开展项目。在新能源车商业模式上与德国经济技术部建立了合作关系。
德国汽车企业积极参与
如果说中国汽车市场已是国际巨头们争夺的主战场,那么这种争夺不仅局限于当前的市场份额,懂得“放长线,钓大鱼”的企业已经将战火燃烧到尚未产业化的新能源汽车领域。
目前,这一项目得到了大众汽车的积极响应,其已成为《执行协议》首家签约合作整车厂。此外,戴姆勒、宝马、西门子公司也派出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据该项目内部人士透露,大众确定加入这一项目甚至要早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确定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合作伙伴。而大众将为此项目中提供在电动汽车开发方面所取得的数据、专项技术和经验。
根据在2010年3月启动的“全球电动车战略”,大众汽车集团将把混合动力及电动车技术引入中国,并在2013至2014年间开始国产电动车。
在德国企业行动加速的同时,率先在中国开展合作项目的日产遇到了困难。
据此前了解,由于在几个关键点出现了分歧,雷诺-日产联盟与武汉市政府的示范项目在规模上大大缩减,示范电动车数量由300台降至2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