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国家发改委将在四个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1.配合全国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开展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积累经验,探索大面积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的推广机制。
2.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迅速实现产业化,并对其实施技术改造。
3.研究出台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如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价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等。
4.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大规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工作方法,通过直接财政补贴的方式大规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在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型的同时,政府还将重点调整汽车市场产品结构,以节能减排车型为市场主导方向。计划将于2009年10月推出相关政策,将按照车辆油耗标准征税,以加快高油耗车型退出市场以及减少或停止使用。这将有利于扶持低油耗、节能减排车型的市场快速发展,形成汽车市场的逐步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