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的财政补贴将采用市场机制做法,制定准入门槛,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
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财政补贴采用市场机制做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企业、车型及数量等由示范推广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政府既不指定推广企业,也不指定推广车型,而是制定准入门槛,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更好地整合各方面资源,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这既能最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有利于优秀企业发展壮大;又真正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也迫使企业眼睛向内,苦练内功,是财政、科技政策的有效结合与重大创新,也是新时期科技成果产业化新机制的有益探索。
而此次补贴的主要对象则是代表未来汽车发展方向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在这3种车型中,由于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基本成熟、生产成本较低、基本不需要另行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并且企业实力较强,基本可以实现规模化、批量化生产,因而是这次示范推广的重点。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由于技术复杂,生产成本高,并且需要另行建设有关充电装置、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短期内还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但为形成相关技术储备、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有必要进行小规模的商业化示范推广,因而也纳入了财政补贴范围。
据悉,此次补助的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根据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性分为5档,最高每辆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长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是此次补贴的重点,其中混合动力客车最高每辆补贴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从购买角度看,政府补贴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实际售价接近了传统汽车。今后,中央财政将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情况,适时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