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发改局对深圳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充电站最长年限的问题作出答复。
文件指出,短期租赁用地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短期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派出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由派出机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
具体如下:
深圳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充电站最长年限是多少?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短期租赁用地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短期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派出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由派出机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准的,可续租一次,重新签订短期租赁合同,续租年限不得超过3年,自原短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