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充换电网 » 充电站 » 正文

广东深圳市:关于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充电站最长年限的答复

日期:2025-09-19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国际充换电网

2025
09/19
14:0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 充电设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发改局对深圳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充电站最长年限的问题作出答复。

文件指出,短期租赁用地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短期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派出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由派出机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

具体如下:

深圳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充电站最长年限是多少?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短期租赁用地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短期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派出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由派出机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准的,可续租一次,重新签订短期租赁合同,续租年限不得超过3年,自原短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算。

返回 国际充换电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充换电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