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 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为做好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工作,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6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500号)、《关于做好清远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核实发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10060。
附件:清新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xlsx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