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2021-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
请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2〕367号)要求,抓紧申报2021-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资金,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通过福建省充电设施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申报,4月17日前如果初审退回修改没按要求修改及时提交或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放弃申报。我局将根据文件要求,在4月18日后择日联合区财政局、洛江供电服务中心、泉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验。
核验专家从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泉州特来电公司抽取。
附件:1.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2〕367号)
2.泉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现场核验报告
3.泉州市2021~2023年新建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汇总表
联系人:洛江区发改局 李伟 22631617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1日